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GLZFCG2016A0376)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GLZFCG2016A0376)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GLZFCG2016A0376)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37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急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周界控制系统、安防系统集成管理平台、在押人员报告系统、会见管理系统、电化教育系统、违禁品检测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监管信息系统、询问指挥系统、通信指挥系统、总控及分控机房工程、工作区子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系统、警用器材库安防系统、智能总平管网、四防一体武警分控机房工程、四防一体智能哨位系统、四防一体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四防一体警用器材库安防系统、四防一体AB门、四防一体联动报警系统、四防一体信息网络系统、四防一体武警综合布线系统各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万零叁佰玖拾元整(¥********.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9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0月12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任一账户:

(1)、中国银行:********9802、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8899-0376、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3)、广西农村信用社:****************7、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高新支行;

(4)、中国农业银行:************************036、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国贸支行;

(5)、中国工商银行:****************450、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广西桂林市信义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5日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25日10时0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交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10

十二、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四、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欧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蒋建英,联系电话:********55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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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信息化建设 看守所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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