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电动巡逻车招标公告

综合执法局电动巡逻车招标公告

依据花湖开发区采购办下达的计划函(花湖财采计[2016]77号)要求,花湖开发区采购中心受花湖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拟就采购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花湖财采询[2016]01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湖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电动巡逻车询价
三、采购内容:四轮6座环保型电动巡逻车和四轮4座环保型电动皮卡货车各1辆。
四、预算金额:110000.00元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动车生产或销售等内容,并在鄂州或黄石或武汉有实体店面;
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关于电动车生产经营的获批件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车辆检验报告。
5)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询价文件获得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花湖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鄂州花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办公楼二楼督办检查科)。
七、参加询价单位必须在领取询价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厂家生产经营电动车的获批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针对投标产品的销售授权书;非法人报名时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等。(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厂家的相关证件可提供扫描件)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及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10:30为评标时间。供应商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用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花湖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鄂州花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办公楼二楼督办检查科);
2、邮政编码:436054
3、联 系 人: 刘晓明
4、联系电话:****-******* 177*****816
5、邮箱地址:cgzx2018@163.com
6、网 址:http://www.huahu.gov.cn



花湖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巡逻车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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