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读南京党史”阅读项目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共读南京党史”阅读项目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拟围绕2024年“长江大桥建成通车56周年”“新四军成立87周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10周年”等专题举办若干场“共读南京党史”阅读活动项目,现就党史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汇总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若干场阅读活动围绕相关主题开展,时间安排在2024年10至11月间,时长约1小时,人员控制在80人以内,围绕与主题相关的书籍、诗歌或文艺作品,通过“导读”“领读”“诵读”“解读”等多个环节呈现。
2、项目要求:围绕本期阅读活动的主题,提供详细活动策划方案。方案要契合宣传南京地方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的定位,立足构建“大党史”格局,呈现方式不拘泥于朗读,可适当增加烘托主题的表演方式,力求参与人员层次多元,声音层次丰富,展现南京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披荆斩棘、艰苦创业,砥砺前行创造的历史成果,使之成为南京党员干部群众以及青少年学生追寻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的实境课堂。
3、传播要求:活动策划方案中需明确“共读南京党史”阅读活动宣传报道的媒体平台,例如“学习强国”南京学习平台等,同时剪辑约1分钟的短视频配合宣传。
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涵盖内容:活动项目打包共计人民币6万元。预算费用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执行(含专家邀请、主持、文创产品制作、阅读书目购买、场地使用等)、媒体宣传等。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公告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金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比选;
(2)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比选活动。
三、服务机构的比选确认
2024年“共读南京党史”阅读活动项目服务机构的确认,在有效报名参选机构中比选,以报价、服务和以往业绩为重点考量指标。比选结果可于10月31日前在本公告发布平台查询。
四、参选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参选的服务机构需在2024年10月12日前报送报名表,10月15日前报送参选材料。所有参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最终比选确定的服务机构需提交纸质原件。
联系人:孟幼然 181*****972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四楼
附件:2024年“共读南京党史”阅读活动项目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共读南京党史”阅读项目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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