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2024年宁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高质量还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2024年宁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高质量还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2024年宁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高质量还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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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2024年宁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高质量还田)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25.2万元 | ||||||||||
最高限价:25.2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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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3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高质量还田服务。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 | ||||||||||
3.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磋商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孙忠良,联系方式:0538-*******。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 ||||||||||
地址: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 ||||||||||
联系方式:053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文庙南关号金阳商贸城2123号 | ||||||||||
联系方式:053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忠良 | ||||||||||
联系方式: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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