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2024年10月称重给煤机积算仪配件物资采购二次发询
配件2024年10月称重给煤机积算仪配件物资采购二次发询
询价单号 | RA241*****224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0 19:39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0-11 19:39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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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重给煤机积算仪 | FH-02-6000BP | 1 | 台 | 2024-10-31 | |||
称重给煤机积算仪 | FH-02-6000BF | 1 | 台 | 2024-10-31 |
一、交货地址:河南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晋开集团金卓越仓库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13%增值税及其他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2)所报物资须符合相关行业使用要求。
*二、资质要求:报价单位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在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中选方应保证所完成的更新项目在原设计条件下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质保期内满足所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如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选方必须在询价方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中选方没有弥补缺陷的,询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选方承担。维修后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同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正常无质量问题十二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电子承兑结算)。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交货要求:
(1)出卖人以汽运方式运输按买受人指定时间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晋开集团内指定地点),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2)出卖人须在交货时同步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交货清单、材质证明书等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需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损坏货物,
七、运输方式:汽运。
八、包装及运输要求:
(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产品的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出卖人承担因产品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品毁损风险。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
(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出卖人应在货物运输前日以邮件或邮寄等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通知买受人。
九、验收标准:
(1)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货物清单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使用期限大于一年,在正常使用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自出卖人重新更换新品后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十、中选方案:
(1)按项中选。
(2)开标后报价单位需要密切关注开标情况,积极在联机洽谈中与发询单位进行对接,核价期间若在联机开始24小时内电话联系连接不上,联机无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发询单位可以不出具《澄清函》。顺延至满足技术要求的最低价单位进行核价。
十一、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二、公示监督电话及监督邮箱:
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电话:0356-*******及电子监督邮箱zbzzjtcgfgsjd@163.com
2.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3.河南晋开公司监督电话:0371-********及电子监督邮箱jkgscgjd@163.com
十三、合同签订主体:开封金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称重给煤机积算仪为热电、气化用给煤机称重配件,与给煤机称重传感器、速度传感器配套使用,原厂家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FH-02-6000型给煤称重机,为保证配件可用,要求选用原厂家配件或可完全匹配成套使用配件。
技术要求内容:
*1.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本批称重给煤机积算仪为热电、气化用给煤机称重配件,与给煤机称重传感器、速度传感器配套使用。采用微处理器控制,处理称重传感器的重量信号和皮带速度信号,计算流动物料的流量和累计量,显示在仪表上。同时仪表内置PID调节器,提供标准4-20mA输出, 控制给料机运行。 并提供远程脉冲计数输出。 可外加通讯板使用 RS-232 或 RS-485 接口和上位机通讯。
要求仪表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便于操作。并具有多种自动检测功能, 便于用户校准和维护。
*2.相关规格参数、要求及验收标准如下:
(1)电源:
·220VAC±10% 50Hz
·EMI/RFI 滤波器
(2)连接称重传感器要求:
·仪表提供10VDC ± 10%, 200mA 激励电源, 可并联4个称重传感器
·灵敏度,0.5mV/V – 3.5mV/V
· 最大输入信号 33mV
· 称重传感器屏蔽接地
· 电缆距离大于 60 米(不超过 900米)时采用激励补偿电路
跳线选择本地或远程补偿
(3)主板数字输入端口:仪表主板提供3个可编程输入端口,接收干触点开关信号
(4)主板数字输出端口:仪表主板提供3个可编程输出端口,24VDC 集电极开路输出。可直接驱动控制继电器。
(5)通讯板:仪表可安装块通讯板,可使用标准RS-232,RS-485串行接口与上位机通讯;采集仪表数据并对仪表进行操作。
3 检验:出厂前经性能测试、防护测试等合格。
4 验收:
(1)产品为全新、未开封状态;
(2)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
(3)型号、功能、连接接口满足使用要求;
测试由买方进行,双方检验签字验收。经双方检验存在问题的设备由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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