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20: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或线上邮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永明,关鑫、王悦、林原、李田、罗文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002、137*****101 | ||
采购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老师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永明,关鑫、王悦、林原、李田、罗文圳 010-********-8002、137*****101 |
项目概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或线上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LDZB-FW-********
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参与处理采购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等法律事务;协助采购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包括但不限于草拟法律文书、准备应诉答辩材料、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案件讨论等,并办理采购人交办的涉及复议、行政诉讼的其他法律事项。同时为日常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的合同审查、信访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公开答复等提供法律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定5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包号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简要内容 |
一 | 40 | 安排1-2名律师到采购人驻场,现场承担案件办理工作,包括起草相关文稿、数据统计分析、案卷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二 | 30 | 承担药品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三 | 20 | 承担医疗器械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四 | 20 | 承担化妆品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的其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相关业务; 承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五 | 10 | 接受采购人因案件激增等工作需要的委托,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及相关业务。具体费用按照案件数量支付。复议案件3千元/件,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件1万元/件(一审、二审及再审按照一件计算)。总费用不超过本合同包预算金额10万元。 |
备注:每包仅接受一家律师事务所承接,不可分包转包。本项目投标人可投递多个包,但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包中标,中标顺序按照标包自然顺序原则确定。合同包一至合同包五,因实际案件数量情况,投标人未承办案件的,不支付服务费用。合同包一至合同包四,投标人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按一件案件计算)、国务院裁决案件合计不足10件且复议案件不足40件的,采购人支付法律服务费用50%;投标人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国务院裁决案件超过10件(含)或行政复议案件超过40件(含),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的,采购人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且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履约期限合计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②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④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或线上邮件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2.标书款、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府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10*****071*********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3.报名须知:
①电子邮件汇款购买
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以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发送到lindawenjian321@sina.com,邮件内容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邮件主题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名称”。采购代理人员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②现场购买
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送至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采购代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
联系方式:梁永明,关鑫、王悦、林原、李田、罗文圳 010-********-8002、137*****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永明,关鑫、王悦、林原、李田、罗文圳
电 话: 010-********-8002、137*****101
标签: 行政复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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