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JDZBZX2024-115/GC/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用房建设项目 己按相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某部,经费上级拨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2 项目投资估算:施工招标控制价为 1909.82(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办公用房 4000 平方米及道路、水电暖管线等相关室外
配套工程。
2.4 计划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2.5 招标范围:项目类别为工程施工,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包含全部建设内
容。
2.6 其他:
3.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具备承担
上述项目施工能力,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
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财务状
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企业财务不允许资不抵债。
3.1.4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9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至少有 1 项已完工的单项施
工合同金额 1900 万元(含)以上的,且单跨 29 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
业绩(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1.5 信誉要求:“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和政府采
购失信名单;“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
列入黑名单记录;未列入军队建设黑名单(以建设单位提供的黑名单为准)。提供以上网站
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点。
3.1.6 回避要求:投标人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不得同属-家总
公司,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益关系,且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2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投标人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项目
采取专业分包方式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发包人批准,建立保密制度。
4、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1 项目经理资格
1.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证,提供复印件;3.提供 2024 年以来近 4 个月本单位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
4.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截至投
标截止前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如有项目变更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建设部门批准
并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5.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未被列
入黑名单或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除项目经理外还应当设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人员、资料员、保密员岗位。
1.详细列明以上人员姓名、从业资格(保密员外)、专业等信息;2.提供安全员 C 证等相
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保密员除外);3.提供以上人员 2024 年以来近 4 个月本单位连续 3 个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5.其他要求
施工企业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
集团下属子公司)不得同属一家总公司,企业之间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
益关系,且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每日上
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
文件。
6.2 获取方式:(1)邮寄;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 PDF
电子版邮箱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8525639108@wo.cn),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再将招标文
件纸质盖章版、Word 电子版刻录光盘(U 盘)邮寄给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
将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盖章及扫描电子版)、文件接收记录邮寄给招标人。(2)自取:投标
人可到招标人规定的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将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当面交给招标
人。
6.3 自取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详细地址待投
标人抵达后电话联系告知。
6.4 联系人:包先生,电话:15315536541、04292736594。
6.5 有关要求:投标人(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信誉要求”相关网页查询
截图,
加盖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
印
件及参加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等。
6.6 有关事项:(1)以上各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招标人,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
和电话。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时,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
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
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2)当招标文件纸
质盖章版与 Word 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盖章版为准。(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_/元,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_/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地点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天宾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某部
编:125000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15315536541、04292736594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4 年 10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