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O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O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O)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O)1d5162a2-1417-4466-a8db-420be5d84f04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d5162a2-1417-4466-a8db-420be5d84f04
建设规模: 1.加固改造修缮原有建筑,总面积795平方米。 2.新建冷库约530平方米,采用门式钢架结构。 3.新建萝卜加工厂房,建筑总面积420平方米,采用门式钢架结构。 4.新建钢结构交易大棚400平方米。 5.配套道路、挡土墙、场地平整、场地电力设施、供排水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公厕等附属设施建设。1d5162a2-1417-4466-a8db-420be5d84f0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09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087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南华县沙桥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周子尧
办公电话: 0878-*******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尹存富
办公电话: 191*****662 移动电话: 191*****66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240**********
标段名称: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O)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31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图纸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土建及安装部分工作内容包含:完成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工作,并负责协助业主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3.运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提供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方负责统筹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负责与招标人签订代运营协议,按时缴纳运营租赁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1)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运营条件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31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10.08改.pdf2024-10-08 18:39:5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性改革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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