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YST-24Z0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 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业主为昆明市
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按照《昆
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昆国资发〔2020〕116 号)文件精神,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现特邀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国资营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结合《昆
明市市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昆国资发〔2022〕43 号)及《昆明市交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昆交投发〔2024〕50 号),经研究决定,现采用竞争性
谈判方式选聘 1 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2.2 本项目采购规模:7 万元/年。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采购范围:为国资营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4.1 贯彻落实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原则、防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及处理经营活动中的
突发事件:
(1)对采购人重大经营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工作,提出法律风险管理意见;并
就法律风险管理提出意见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合同及重大经营行为进行合
法合规性审核;
(2)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采购人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参与研究制定采购人章程、公司
党委(党总支)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3)审查各类项目招标文件,为采购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条款,对合同的签订、变更
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重大合同及企业对外合同的谈判、磋商和起草工
作,并依法监督合同履行;
(4)协助公司最大限度防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按采购人要求参与企业的项目论证、
沟通会议、商务谈判等,并就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
让、招投标和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若要求的法律
服务深度超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深度,且服务时间长的,属于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的,由采购
人另行解决;
(5)协助采购人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
律事务,做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及时、妥善对突发事件进行深入法律分析和研究,并迅速反馈法律分析意见,协助采
购人执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围绕企业决策、经营管理、改革与发展等企业中心任务,协助
采购人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或提出管理风险的法律意见
和工作措施;
(7)协助采购人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根据采购
人的需求,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法律培训服务,每年不少于 4 次;
(8)为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9)在采购人日常经营中就他人违约、侵权等行为提供维权工作思路、提出法律解决方案;
(10)协助采购人对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等进行风险审核与评估,研究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11)团队负责人按采购人要求出席采购人的三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根
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长期驻场法律顾问人员不得少于 1 人,驻场法律顾问人员驻场时间不
少于 1 天/周。
(12)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及各下属公司的诉讼事宜进行指导。
(13)办理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4.2 针对采购人上报市国资委的下列事项,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
(1)报送市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并购、重
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2)报送市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3)报送市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企业核销资产损失项;
(4)报送市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重要子企业改制方案;
(5)报送市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公司章程制定或修改事项;
(6)采购人向市国资委报备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制度规范的制定与修订;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采购人工作需求等,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其他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一事一议,要求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严密、
表述准确。
注:采购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其中,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采购人提供相关资
料提供后律师意见书出具时间不超过 72 小时;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合同、招标文件审批流
程签批时间不超过 4 小时;其余经常性法律事务,需及时登录公司 OA 系统,在 2 个工作日
内完成相关审批审查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接受采购人考
核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
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
义务。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证照要求:竞谈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
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谈判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应
具有司法厅颁布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谈判时须有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 企业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2 项类似业
绩,类似业绩指:国有企业或机关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类型、服务时间等,否则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3.3 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为
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 8 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以初次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进行判定),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作为负责
人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国有企业或机关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提
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类型、服务时间、团队
负责人(姓名)等,否则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2)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工作组人数不低于 3 人(不含团队负责人),均须具有 5 年
及以上执业经验(以初次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进行判定),并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
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
保缴费证明。
(3)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专业能力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且熟悉国家、
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全面风险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及工作规程,熟悉现代企业经营,具有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商贸物流、土地整理、资
产处置、企业并购类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经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
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不泄露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和案件秘
密,不为该企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谈判申请人提供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
告(如成立不足 3 年,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或截图证明)。
(2)近三年(2021 年至今)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未受到行政处罚或
者行业处分(谈判申请人提供承诺书)。
3.6 相关承诺:按昆政务通〔2022〕11 号关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守法、廉洁、诚
信承诺制的通知。
3.7 谈判申请人在中选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3.8 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止(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4.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1)负责人办理时提供:①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被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
供:①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
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
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会议室。
4.4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4.5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4.6 请各谈判申请人授权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并参与谈判:
(1)负责人递交时提供:①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负责人身
份证原件。
(2)被授权代理人递交时提供:①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
4.7 文件售价:200 元/套,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http://)、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https://www.ystpm.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A 座
联 系 人:谢工
联 系 电 话:0871-63552700
采购代理机构: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
联 系 人:普玲芬、和昱元、胡劲松
联 系 电 话:0871-658842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A 座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871-635527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
联 系 人: 普玲芬、和昱元、胡劲松
电 话: 0871-65884259
电子邮件: ystzxy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