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HAZ【2024】2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实验学校。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
育的意见》,学校德育部计划在三至七年级学生群里中开展烹饪与营养校本劳
动教育实践课程,需要对学校食堂二楼的场地进行改造,面积7米*7米每间49平
方米,两间共计98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2年或2023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
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③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
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
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
相关记录信息。
④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
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17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云南国皓建设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招标文件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安宁市金屯路金
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安宁市金屯路金
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七、其他
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实验学校,招标人为安宁市实验学校。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
,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
育的意见》,学校德育部计划在三至七年级学生群里中开展烹饪与营养校本劳
动教育实践课程,需要对学校食堂二楼的场地进行改造,面积7米*7米每间49平
方米,两间共计98平方米。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计划每间安装10套厨房灶具,两间合计安装20套灶具,包含水电改
造、地柜、吊柜、电磁炉,抽油烟机、切配操作台等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范
围为准)。
招标规模:15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2年或2023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
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③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
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
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
相关记录信息。
④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
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
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售价为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30
分。
5.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U盘,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及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宁市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湖新城景兴路5号 地 址:
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一楼102房
邮 编: 650300 邮 编: 650300
联 系 人: 向老师 联 系 人: 韩枫
电 话: 18787460933 电 话: 186876082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实验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实验学校
地 址:宁湖新城景兴路5号
联 系 人:向老师
电 话:187874609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一楼102房
联 系 人: 韩枫
电 话: 18687608205
电子邮件: 5198347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实验学校劳动实践迷你厨房改造装饰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实验学校,招标人为安宁市实验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
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学校德育部计划在三至七年级学生群里中开展烹饪与营养校本劳动教育实践课程,需要
对学校食堂二楼的场地进行改造,面积7米*7米每间49平方米,两间共计98平方米。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计划每间安装10套厨房灶具,两间合计安装20套灶具,包含水电改造、地
柜、吊柜、电磁炉,抽油烟机、切配操作台等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招标规模:15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2年或2023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
供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③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
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
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
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④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
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国家
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
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售价为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
5.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U盘,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安宁
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U盘,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宁市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宁湖新城景兴路5号
地 址: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
一楼102房
邮 编: 650300
联 系 人: 向老师
邮 编: 650300
联 系 人: 韩枫
电 话: 18787460933
电 话: 186876082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