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道 623 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507000733010012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623 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MXYSXZ;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MXYSXZ)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不动产测绘专业(含地籍测
绘)乙级测绘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叠加
须满足本条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其他
国道 623 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拟建设国道 623 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
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土地预审咨询服务及规划选址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国道 623 线满洲里至新左旗三级公路工程路线全长约 420 公里,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建设
地点:新左旗、新右旗。
2.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 45 日历天内获得主管部
门批复。
2.3 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
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作类别 主要工作内容
MXYSXZ 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材料编制,编制用地预审相关报批材料并通过国土主管部门预
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包括联系耕地补充库负责签订补充耕地协议等与本工程项目土地
预审工作一切相关的其他伴随服务。
选址规划报告编制 a、编制本项目选址规划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b、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
续并取得相关批复;c、与前两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编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MXYSXZ
(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报告编制)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不动产测绘专业(含地籍测绘)乙
级测绘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叠加须满足
本条规定)。 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独立完成过:
a、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工作;
b、1 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工作。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叠加须满足上述 a、b 的规定。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
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首次使用呼伦贝尔市和旗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 数
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
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index.html)的
办事指南。
4.2 完成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的办事指南。
4.3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呼伦贝尔市和旗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易过程中如有
疑问可致电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
页。
4.4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开标大
厅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按照操作手
册及系统提示完成开标前签到(签到失败或未按时签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等待
开标时间截止参与观看不见面开标程序。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
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5.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5.5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
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
系人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在第二个信封开标会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各
投标人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6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注册诚信库时上传投标人各项信息电子件并提交平台自动见证。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
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信用信息栏公布
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
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 104196003112
缴入账户 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绑
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2、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
保函。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index.html)的办事指南中下载电子保函系统
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
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3、投标人保证金已缴纳,但是系统中显示状态仍为“未缴纳”原因如下:因为内蒙古自治
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对接的银行有其自身的规范(银行系统要到总行下载明
细、对账等原因),导致银行推送至系统数据会有延时现象发生。需在缴纳一天后(非工作
日顺延),再点击“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如果点击查询之后,还是不对,请仔细检
查回执单上的付款账号,名称和诚信库里的基本户账号,名称是否一致。若仍然有问题联系
QQ:750329563。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公开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
效。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 62 号
电 话:0470-8221366
邮 编:02100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 62 号
电 话:0470-8222393
联 系 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1002
邮 编:010020
电 话:18747978694
传 真:0471- 6527294
联 系 人:刘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 62 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70-8222393
电子邮件:12345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747978694
电子邮件: 3092872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