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凝结水系统增加预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龙江化工凝结水系统增加预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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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单位指标
Feμg/L≤100
油含量mg/L≤2
龙江化工凝结水系统增加预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201
一、招标条件
本 龙 江 化 工 凝 结 水 系 统 增 加 预 处 理 设 施 采 购 及 安 装 项 目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HTCL-ZB-2412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
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龙江化工凝结水系统增加预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工业园
区内,共有纯苯、苯酚丙酮、双酚 A 三套危化品生产装置及辅助的公用工程、储运配套设施。
本次共采购凝结水预处理设施 1 套,包括随机备件,随机备件包含在本次报价内。凝结水预
处理设施处理量不小于 320 m³/h。技术参数见处理后凝结水出水水质表。(具体参数详见
第五章)。
处理后凝结水出水水质表
项目
Fe
油含量
单位
μg/L
mg/L
指标
≤100
≤2
2.3 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现场。
2.4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日内完成。
2.5 最高投标限价:126 万元。
2.6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石
油化工行业凝结水预处理设施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
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
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或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
询主要负责人)。②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ourt.gov.cn/wenshu.html)公布的判
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或查询
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
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6 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本项目投标。
3.7 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作为
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
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
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
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00 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黑龙江
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
认开标结果。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
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
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
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
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平台
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
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吕义纲
电 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0451-823647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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