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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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YQ2024GLGS-03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市公联公
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规模: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2.项目概况:(1)发
行主体: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2)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3)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5)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含 20
亿元);(6)承销单位数量:1 家,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承销协议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下述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财务、履约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能力:
(1)资质要求: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且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2024 年证券公
司分类结果为 AA 类及以上;
c.持有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d.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2)业绩要求: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作为主承销商(包
括联席主承销商)完成过 2 项发行规模均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
承销工作。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④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
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前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 领取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
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2 项目概况:
(1)发行主体: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
(3)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含 20 亿元);
(6)承销单位数量:1 家,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承销协议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承销机构。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述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财务、履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且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2024 年证券公
司分类结果为 AA 类及以上;
c.持有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d.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2)业绩要求: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作为主承销商(包
括联席主承销商)完成过 2 项发行规模均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
承销工作。
3.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持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④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
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前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 领取招标文
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5.2 递交方式: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点
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108 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10-662308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赵工、范工
电 话: 010-67806597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债券承销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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