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0单元部分区域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0单元部分区域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公示说明: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0单元部分区域(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4年5月11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5月21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5次专题会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7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本次拟修改道路与用地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0单元内,北至老工业路、QST09路,南至湘江,东临石峰大道,西至清水塘大道,拟修改地块面积约91.42公顷。
申请优化内容:
为全力推进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将株冶路四期(霞湾支路以东段)及部分夹地统一规划调整为铁路用地;将远期项目用地(原株冶路以南的一类工业用地)规划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
1、根据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概念规划方案,取消株冶路四期东段、清港路北段、喻家坪路跨铁路段、霞湾支路。同时根据用地需求与现状道路,调整喻家坪路。
2、将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近期建设用地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调整为铁路用地(H21),原喻家坪货运铁路线北侧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铜霞路两厢综合物流集散中心远期建设用地由一类工业用地(M1)、商务用地(B2)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3、涉及土壤污染的建设用地,必须移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满足相关环评要求,经生环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论证说明:
此次控规修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通过对道路交通、用地性质、控制指标进行研究论证。现对规划修改影响总结如下:
(1)本次修改居住用地变化量较小,人口规模基本不变,单元内教育、体育、医疗等公服设施规模不减少,对公共服务设施无负面影响。
(2)根据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用地及交通需求,本次规划修改取消株冶路、喻家坪路跨铁路桥,货运交通需求主要集中于清水塘大道与铜霞路,利用周边完善的路网结构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3)本次修改减少部分防护绿地,保证霞湾港两厢绿化景观与生态廊道,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4)根据上位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规划修改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故无不良影响。
(5)修改后,给水量、污水量和用电负荷量略有增加,依托周边现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满足需求。
(6)本次修改未涉及《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强制性内容。不涉及城市蓝线、黄线、紫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对绿地无负面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收,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韩飞(186*****898);沈小雅(0731-********)
6.查询网址: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0单元部分区域(株洲综合物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标签: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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