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供应商,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发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注:如果投标单位已经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2不接受联合体以及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须提交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 2.5投标人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6投标人必须具有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7投标人必须有银行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8投标人必须获得波分设备的入网许可证认证,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官方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9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同类产品业绩,投标人需具备至少1个国内使用光纤扩展设备的业绩,需提供销售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包括合同全本、设备清单、发票等); 2.10必须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纤扩展设备合格检测报告,并可接受招标人根据此标准对中标后的产品抽检,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以上为必须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上传资料包括以下证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函(格式见附件1);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使用须知》签字盖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以上报名资料作为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 3.2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通过后,需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银行电汇:在报名截止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53*****797@163.com. 收款方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1*****001********21 注:在汇款凭证空白处注明“河北移动光纤扩展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书费(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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