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店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独店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灵台县人民法院独店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灵台县人民法院独店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YD-2024-062

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法院独店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招标控制价:23.******万元。

采购需求:(1)拆除原有真石漆墙面面积为609.36m2,重新粉刷真石漆墙面面积为517.56m2;(2)新做外墙岩棉板(60厚)544.75m2;(3)新做芝麻灰花岗岩石板勒脚面积为91.80m2;(4)拆除及新做室外水泥面层台阶面积均为21.71m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即2021、2022、2023)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人员要求:

①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②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④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⑤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⑥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地点: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2.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用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gsei.com.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91*****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联系方式:15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伟

电 话:191*****6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独店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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