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4】1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20%+自筹80%,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0%+自筹80%,招标人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 2.1.2建设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新湘江院区内(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以南、兴安大街以东、闽江道以北、规划路以西)。 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一栋,地上12 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59.2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主要包括门急诊、医技、住院、大型医用设备用房、连廊,共设病床300张;地下*****平方米(含人防2998平方米,战时为核5常5级甲类防空专业队员掩蔽部、装备掩蔽部,平时为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主要包括中药制剂室,车库及设备用房,设机动车停车位721个。 2.1.4项目性质:新建医疗建筑。 2.1.5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8万元。 2.1.6计划工期:总工期 1031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建筑配套的设备及材料采购、BIM技术应用、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培训、试运行、移交、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直至交付发包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工作和内容及项目回访和再评价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对项目的设计质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同时配合发包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完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预留比例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9 09:00至2024-10-29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北京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河北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400-707-335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8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 CA 驱动电话:0311-********。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玄朴、王敏:0311-********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孙会平、周梦韩、王波:0311-******** 或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q********@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玄朴 | 联系人: | 孙会平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0311-******** | 传真: | 0311-******** |
电子邮件: | symzyjl@126.com | 电子邮件: | hbzjzxsun@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标签: 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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