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保清 发改审批〔2023〕项目 046 号);《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清苑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清苑区平安北街680米、唐正北街600米、友谊北街335米、恒春路1487米、观景路695米管网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包括新建长度*****米市政管网,其中给水管网(DN300)3844米、雨水管网(DN1200)3844米、污水管网(DN500)3847米、DN300热力管网(DN300)3844米、燃气管网(DN200)3844米、通信管线(4*7孔梅花管)3844米及其他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发展西路至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恒春路、唐正北街、平安北街道路工程及地下管网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 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 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一方具备即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 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 风险承担能力。(2)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 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但需符合对应 的岗位资格要求。其他负责人不得兼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必须以施工方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联 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9 09:30至2024-10-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潜在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 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申请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 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中【业务管理-交 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 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 话:********** 。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 行负责。 2 、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 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 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 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 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 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 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4、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文件的编制和装订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暗标部分)的编制及装订要求 ”编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主体: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朝南; 电话:151*****917;异议提出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2-*******

电子邮箱:qykfqgwh@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程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新华西路1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太保营村2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朝南

联系人: 邱留佳
电话:

151*****917

电话: 0312-*******
传真:

/

传真: 031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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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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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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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瑞兴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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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910*********

标签: 管网提升 改造工程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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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程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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