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结算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结算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结算审核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需要对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结算进行审核,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参与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结算审核服务
二、采购单位: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三、采购需求:对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竣工结算书进行审计,按照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书。
四、项目采购价:定安县龙河镇菉林村委会、旧村村委会、南勋村委会、西坡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报审价5190.4225万元。审核费用包含基本服务费及核减奖励收费,但审核费用不得超过(琼价协[2020]0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基本收费不超过16.0528万元),优先选择报价最优者。报价函需写明基本服务费具体金额和核减奖励收费基准率,其中,基本服务费报价低于最高报价下浮20%的报价无效。同等报价条件下,优先选择资质较高、同类经验较多的报价单位。
五、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有结算审核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六、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文件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3.承担过同类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委托合同等)。
七、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资料地址:定安县岳崧路32号定安县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方式:0898-********
特此公告。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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