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粮玉米招标公告

贸易粮玉米招标公告

受贵阳铁投商贸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委托,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举办贸易粮(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 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1、品种及数量:2023年产玉米,数量3000吨。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0日09:30开始销售。请交易会员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专场列表→贵阳铁投商贸有限公司贸易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

(二) 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 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粮食按每吨5元递升报价。

(四) 玉米实际存储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同心乡同心村哈尔滨市瓮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

二、质量标准

本次交易清单所示等级、水分、杂质等均为参考,出库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不对水、杂等进行增扣量,不执行等级差价。价格为卖方散粮汽车车板价。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竞买会员可提前到玉米承储库点看样,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未提前看样的或参与竞价成交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一经确认,粮食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黑龙江交易市场也不受理粮食质量纠纷。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买卖双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于交易前一天到账)。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无法参与交易。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买方交易手续费,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没有成交的,在交易会结束后,向交易市场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市场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

单位名称: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3*****900100*****601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203*****4058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与结算

(一)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暂定15天(日历天,下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仔细阅读清单中备注项所示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交割期的,需协商交易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需签订补充协议,经审批后方可执行,不可延期交款,不能解除合同,买方需根据超期未出库部分的数量按0.35元/吨/天向卖方支付延期保管费。

(二)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天内(自然日)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交易市场指定的银行账户。粮食成交价格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

(三)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四)交易市场在买方开具出库令后两个工作日将货款划至卖方指定账户。

(五)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未向交易市场线上或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0年版)》、《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1-**************** 交易(商务)部

0451-******** 财务部

看样联系人: 李国平:139*****118

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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