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北部院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海淀北部院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服务有效期: 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其他说明:

1、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二、工作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2号楼、4号楼室内外区域、北医三院管理范围内的其他区域),所辖面积约10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税务登记和相关年检,有能力生产或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参选人。有依法运输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参选人才能参选。

7、参选人必须向议价人登记备案,凡未经登记备案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议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公章);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12、公司资质: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A级资质。

13、我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提供虚假材料,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证明材料)

四、技术要求:

1、选择有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定期前往院区进行有害生物防制消杀作业,选派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人员稳定。在院服务期间,要求衣着统一规范,佩戴有效证件,使用文明服务用语。(该项目为非驻场服务)

2、应急消杀: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公司联系电话须保证24小时畅通并及时接听,并按照科室需求及时赶往现场进行作业,科室未明确作业时间的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作业,不能故意拖延到场时间。因拖延造成的危害及损失由公司承担责任。

3、所有员工需遵守院方各项安全管理及规章制度,配合医院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服从医院管理,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督查。

4、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制度,如操作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及给院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公司全部承担。

5、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严禁以个人情绪懈怠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6、员工在岗时禁止饮食、禁止聚众聊天。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

7、爱护公物,各类设施的人为损坏,均由使用人照价赔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8、定期做有害生物密度检测,根据有害生物密度制定相关消杀方案,严格按照消杀计划进行消杀作业。

9、公司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布放捕蝇笼、鼠饵站等,外围鼠饵站布放北京市创卫的标准鼠盒,投放符合国家要求的鼠药及鼠药数量并定期对药品检查更换。

10、消杀标准达到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B级以上。

11、除提供应急消杀以外,每两月应对院区进行至少1次的大规模有害生物防制消杀工作;每月应对院区进行至少4次环境巡查工作,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检查的要求。

12、大规模、特殊区域消杀作业前,需提前制定灭杀方案,并上报总务处办公室及属地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提前3-5天时间下发灭杀通知,通知需留存备案。

13、作业中,有礼节礼貌,注意餐具等特殊用品或区域是否采取有效的遮盖防护措施,如有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或调整。过程中检查消杀药品喷洒(摆放)的区域是否有遗漏、剂量不足,立即补充。

14、所使用药剂及辅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及合格产品,严禁使用违禁、淘汰、过期药物。并采合理、科学的用药策略,选用优质的药剂有效成分,符合剂型要求和施药方式,防止产生抗药性,达到最佳防制效果。使用药品要求确保对人体无害,且所有消杀药品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15、各类消杀工作需按照消杀方案进行,不得妨碍医院的正常工作;作业完毕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残留药剂或工具;认真填写作业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16、建立回访制度:公司在消杀完成一周内需对消杀区域进行回访工作,后续根据回访情况改进消杀效果,提高服务质量。

17、参选人服务期内,需遵守北京市及医院卫生防控相关要求及规定。

18、每次常规服务后,进行书面作业记录。将消杀时间、使用药品、虫害问题及任何可能导致问题的风险进行记录,同样将提供的还有修正这些风险的建议书,作业后现场由被服务人签字确认。

五、其他要求:

1、参选文件需包含以下信息: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A级资质;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证书或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5) 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技术要求中所有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6) 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7) 服务方案(须加盖单位公章)。

8) 廉洁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9) 非关联单位或企业及未提供其他服务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须提供电子版参选文件(U盘),纸质版参选文件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2、参选文件的递交:

纸质版参选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均须打印并装订,签字部分须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参选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参选文件与纸质版参选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参选文件为准。

3、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联合采购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于2024年10月15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合保障楼314房间递交参选文件,逾期将被拒绝参选。

4、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wuyebg1@163.com(姚老师)


附件【非关联单位或企业及未提供其他服务承诺函.docx】已下载 次

附件【采购项目参与单位廉洁承诺书.pdf】已下载 次

标签: 区有害生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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