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竞价公告

莆田市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竞价公告

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PTXECG**********)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 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
项目名称: 莆田市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490,000.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组织县级开展资产清产工作,建立协调机制;配合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资料,协助开展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市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开展市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并将以上成果下发至县级主管部门;对县级提供的资产清查成果进行预检、汇总,建立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2.时间节点。应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工作,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6年4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2025年12月31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以上成果经市级预检后提交省级复检。 3.服务要求:达到《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完成莆田市自然资产清查数据库成果,其成果要通过部级质检并入库。 4.作业资质要求: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
服务范围: 详细见附件
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及要求: 详细见附件
服务基本内容: 1.服务内容:组织县级开展资产清产工作,建立协调机制;配合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资料,协助开展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市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开展市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并将以上成果下发至县级主管部门;对县级提供的资产清查成果进行预检、汇总,建立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2.时间节点。应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工作,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6年4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2025年12月31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以上成果经市级预检后提交省级复检。 3.服务要求:达到《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完成莆田市自然资产清查数据库成果,其成果要通过部级质检并入库。 4.作业资质要求: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细见附件要求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4900.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138*****587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标签: 有自然资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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