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质疑答复函-GGZC2024-C3-02029-GXFZ
广西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质疑答复函-GGZC2024-C3-02029-GXFZ
质疑人名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冯志峰
委托代理联系人:黄星位
联系电话:186****1167
我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收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贵港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4-C3-*****-GXFZ)的《质疑函》,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单位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并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投标评审判定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不符合理由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企业提供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三中小微企业化行标准,不属于中型企业”……
质疑依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凌信息从业人员293人,经审计营业收入为*****.69万元,满足“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的标准……
质疑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对我公司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我方请求贵方重新评估我公司的投标文件,撤消判定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结论,重新确定项目评标结论。
质疑事项及诉求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经核查,贵公司以下情形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资格条件:
1.贵公司提供的资格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商事主体类型为上市公司。经查证,从“国海证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查询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据报告内容显示该公司“2023年期初公司总人数为657人,期末人员为648人,详见其附件报告第15页;2023年营业收入为*****.69万元,详见其附件报告第136~138页”。 该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均已超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型企业”划型标准,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型企业,不符合该项目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股票信息披露截图)。
2.贵公司是工业行业的小型企业(详见附件《关于认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的复函》),不是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型企业。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第六十四条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因此,资格审查错误不属于重新评审的情形,对贵公司请求重新评估你公司的投标文件,撤消判定你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结论,重新确定项目评标结论不予以采纳。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贵公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公司并将有关情况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均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广西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附件信息:
4.2 M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