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馆现需采购固废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以下简称“处置服务”)供应商,现诚邀各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殡仪馆固废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总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00)
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2个月或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支付完毕之日。
二、采购需求
1、通过本次采购,以“公开询价、综合评审、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1家具有该项目资质的单位为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向我馆提供固废处置服务,处置数量如下:
序号 | 废物名称 | 包装方式 | 预估量(吨/年) |
1 | 尾气处理设备产生的飞灰 | 袋装 | 20 |
三、资格要求
1.报价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一般固废、工业垃圾处理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可根据本公告提供的固废预估量进行相应报价,因我馆无法精准的估计固废的处置量,报价只需报每吨固废的处置单价。报价应为全费用包干,包括检测费用、填埋处置费用、运输费用、螯合固化材料费用、螯合固化及装卸人工费用、叉车装卸费用、相关税费等处置我馆固废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结算方式
按次结算,结算数量为每次处置固废的重量(以第三方公称过磅重量为准),由我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六、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固废处置流程必须符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要求,将我馆尾气处理设备所产生的飞灰进行安全处置。
2.成交供应商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风险均由其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雇用或自有的运输车辆(含螯合固化设备等)及工作人员进入我馆区域,应遵守我馆的管理制度。成交供应商在我馆场地内按相关法规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相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其自行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配合我馆完成广东省固废管理规定的相关台账,将我馆的固废处置完成后,向我馆提供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处置单据。
5.响应时间:接到我馆电话通知后72小时内到达我馆所在位置进行安全处置。
七、报名须知
(一)报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每天8:00至16:00向我馆提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报价单;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服务方案;
5.响应情况表;
6.服务便利性承诺函;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4日16:00前送抵我馆。采用邮递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邮递服务机构记载的我馆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价文件须进行密封处理,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无论本项目最终是否成交、是否完成采购,报价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均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0-*******8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6:00
联系(收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2号中山市殡仪馆办公室。
邮编:******
附件: 1.中山市殡仪馆固废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报价单(参考样式)
2.中山市殡仪馆固废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要求响应情况表(参考样式)
3.中山市殡仪馆固废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评分表
中山市殡仪馆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