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 招标公告
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 招标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两江蚕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
选聘主体 | 重庆两江蚕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债务人情况 | 两江蚕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584******L,法定代表人为杨碧文,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上坝路1号。经营范围包括:蚕业应用技术、机具设备的研发和推广;蚕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蚕桑良种繁育与推广、销售;蚕业技术咨询、服务;桑蚕产品研究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4)渝05破201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根据管理人接管或调查到的两江蚕业公司的债权申报资料、资产调查资料、财务资料、银行流水等(含下列财务资料、银行流水以及下列清单以外管理人后续接管到的其他财务资料、关联方银行流水等资料),对两江蚕业公司截至破产清算案件之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对两江蚕业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需要重点审计的事项包含如下内容: (1)两江蚕业公司的股东是否均已完成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出资不实的情形。 (2)两江蚕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获取非正常收入及侵占两江蚕业公司财产的情形。 (3)两江蚕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形。 (4)两江蚕业公司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进行清偿或放弃债权的行为。 (5)两江蚕业公司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 (6)两江蚕业公司与其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担保等情况。 (7)两江蚕业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人格及财产混同的情形。 (8)两江蚕业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对外投资、对外债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内容。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 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且参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 参选机构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3. 参选机构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4.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本指引第九条规定情形;(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5.参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案件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 6.参选机构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在审计机构选定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一)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以参选机构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报价为准,并承诺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二)费用的支付方式: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比例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进展及债务人的资金状况确定。 (三)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审计收费的限制性标准。 (四)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无效的竞选机构不参与评选。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4-10-14 12: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187*****248) |
|
2024-10-0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