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沙江新康石材厂加工建设招标公告
小沙江新康石材厂加工建设招标公告
隆回县小沙江新康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拟审批公示
隆回县小沙江新康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我局拟按程序办理。为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透明性,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隆回县小沙江新康石材厂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隆回县小沙江新康石材加工厂
编制单位 隆回县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站
公示时间: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2日
联 系 人:阳锡乡 电 话:****-*******、*******
地 址:隆回县水土保持局(县广电大厦三楼 )
项目内容及审批说明:
隆回县小沙江新康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隆回县小沙江镇江边村,项目建设区占地面积0.21hm2,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0.29hm2:其中,加油站建设施工并振动的区域面积为0.21hm2;直接影响区包括项目建设区以外因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直接危害的区域,面积为0.08hm2。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总投资11.11万元),工程建设期12个月,2016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完工。
该项目地属资水水系,为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以水蚀为主。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就能使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得到有效遏制。
一、建设场地四周搞好排水沟,排水沟长度不少于253m,筑挡土墙长112m;
二、工地的临时堆料场表面采用薄膜覆盖,并设置好临时排水沟;
三、其他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以项目区整体设计为主。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分析和现场察看结果,该项目不属于水土保持限制范围,在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水土流失可控。从水土保持角度,我局拟同意该项目按程序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欢迎公众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标签: 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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