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资金水利建设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资金水利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GC130*****240074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5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10-2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04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11-04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资金水利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围数政投字【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资金水利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1、工程措施:包括护岸工程、灌溉工程和谷坊工程三项。 ①布设护岸工程3处:包括大唤起乡二十三号村新修护岸970m,克勒沟镇石人沟村新修护岸260m,钓鱼台水库新修护岸230m。 ②布设灌溉工程:包括新打井10眼(其中120m井深1眼、130m井深1眼、150m井深8眼),水泵10台,泄水井12座,灌溉管路3730m(其中DN65钢管200m,PE管φ75,1.0Mpa 3530m),软管2000m,其中1号井配套50m3砖混蓄水池一座。 ③布设谷坊工程28座:包括新建格宾石笼谷坊204m。 2、植物措施:包括经济林栽植及配套、护岸绿化。 ①新造经济林37亩(小苹果1700株),配套3m宽田间作业路490m。 ②护岸绿化:播撒草籽320㎡,栽植爬山虎224株;

2.3建设地点:大唤起乡二十三号村等9个乡镇的13个行政村;

2.4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审批字[2023] 70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 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

5.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本项目施行“评定分离”。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联系人:姜东旭 联系方式:151*****19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联系人:乔悦,联系方式:0311-********,邮箱:hebeianzheng@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wcfgj@126.com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mlwcswj@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姜东旭

电 话:151*****196

招标代理: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

联 系 人:乔悦

电 话:0311-********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 水利建设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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