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产业园清洁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产业园清洁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1.租赁条件
济南市历城区产业园清洁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租赁人为 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租赁。
2.项目概况及租赁内容
2.1 项目概况: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产业园业务开展实际需要,拟选聘符合条件的 1 家供应商为济南市历城区产业园提供使用清洁设备清洗服务,此次拟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高限价设置为 8.64 万元,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时,可选择续签或终止合同,合同期内对服务单位进行2次考核,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方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为一年一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服务。
2.2租赁范围:负责为济南市历城区产业园提供使用清洁设备清洗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租赁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的资格,且能够提供清洁设备租赁服务。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 家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清洁设备租赁服务的业绩。
3.1.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报价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租赁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3其他要求: 无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后从【项目实施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谈判公告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后,等待租赁人审核。请于 2024年10月11日17时前完成报名,并电话通知租赁人审核。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扫描件;③联系人、联系方式、收件邮箱。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 2024 年10月15日 9:30前。
5.2 递交地点:邮箱( RHWY_sckfb@163.com )。
5.3 本次选聘谈判租赁文件采用电子评审,报价文件需按要求压缩成一个信封递交,报价文件格式为PDF版并进行压缩加密,未进行压缩加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租赁,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租赁人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定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所接收的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解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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