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应急中心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分公司应急中心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应急中心的全天候安全监控工作,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诚邀在LED全彩显示系统的专业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报价。欢迎具有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参选人”)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 JXB*******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应急中心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元。参选人须对应急中心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系统所涉及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以及旧拼接屏拆除、封存等一切费用进行报价,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作无效参选处理。
四、合同期: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完成止。
五、项目需求
为确保安全视频监控质量,拟升级应急中心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为全彩LED显示屏系统。具体需求如下:
1.原系统的8个旧拼接屏需先行拆除并封存好,以便日后备用;
2.系统安装施工不得对原主题墙以及主机柜有损毁,一旦出现损毁必须承诺在三天内恢复原状;
3.LED屏幕能灵活切分;
4.分屏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升级;
5.系统投产后能全天候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在24小时内迅速响应采购人的维护请求;
6.整套系统质保期三年;
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651号。
六、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
2.参选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选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评审方法:最低评审价法。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将选择以下方式推荐成交人: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综合实力等投票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得票多少决定排序先后。
八、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 ,下午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潘阳 ,联系电话: ******** 。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10月 15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三楼会议室 。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评审时间: 2024年 10 月 15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十二、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比选会议。参选人如果不现场参与比选项目唱标的,可以选择密封快递邮寄响应文件,邮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同未递交响应文件;已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但不参加现场比选项目唱标的,参选人视同确认同意比选结果。
十三、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iqibus.com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十四、参选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十五、特别说明
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参选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数量不设上下限。比选小组将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只有1家的,直接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十六、适用法律
本采购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亦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人依据其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本次比选活动,参选人的响应行为视为同意采购人依据民法典、采购人内部制度及本比选文件开展本次比选活动。
十七、联系人:潘阳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技术与信息化部
2024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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