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陀区重点排污单位计量检定服务的公开询价
关于开展普陀区重点排污单位计量检定服务的公开询价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157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对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
一、服务要求:
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和PH等参数。
废气重点排污单位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及温度、压力和流量等参数。
序号 | 开展项目名称 | 检定/校准所依据的规程名称及代号 |
1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JJF 158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
2 | 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自动监测仪 | JJG 1012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自动监测仪 |
3 | 氨氮自动监测仪 | JJG631氨氮自动监测仪 |
4 | 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 JJG1094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 |
5 | 在线pH计 | JJF1547在线pH计校准规范 |
以上项目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按照《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在市场监管部门已备案。
二、报价方式及报价提交时间:
报价单以纸质盖章密封送(邮寄)至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525办公室,报价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吴维 电话:0580-*******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4年10月9日
标签: 计量检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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