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

询价公告: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财政局委托,对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

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在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00秒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共分为三个标段:

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一标段(预算金额11万元);

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预算金额10万元);

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三标段(预算金额9万元)。

注: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至三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对该项目的三个标段均可参与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按一标段至三标段顺序在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的前面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标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排名顺延,以此类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二标段。

采购范围:灌云县财政局为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精炼高效、能力胜任”的原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社会咨询、高等院校等机构实施2024年灌云县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工作。

预算金额: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付。

验收标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一份近三年内独立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8:30至2024年10月12日18:0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

2.1线下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层。

2.2线上获取: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至邮箱,发送完成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发售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邮箱地址:*********@qq.com,联系电话:188*****045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

地点:灌云县财政局3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成交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灌云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系人:史胜男

联系电话:051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88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重点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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