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0.3亿斤收纳仓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0.3亿斤收纳仓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梅河口市义民粮库新建0.3亿斤收纳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968-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义民粮库新建0.3亿斤收纳仓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字[2016]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0%自筹7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新建0.3亿斤收纳仓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工期 68 日历天;
2.4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
地址: 吉林省梅河口市杏岭镇义民村7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 9 月 30 日




梅河口市义民粮库新建0.3亿斤收纳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968-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义民粮库新建0.3亿斤收纳仓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字[2016]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0%自筹7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新建0.3亿斤收纳仓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工期 68 日历天;
2.4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义民粮库
地址: 吉林省梅河口市杏岭镇义民村7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 9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纳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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