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TYGK12-DZZHPG-*********
结合本项目实际报批需要,现对本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为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审查,本码头年设计吞吐量为100万吨。
具体内容包括:
(1)阐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调查分析评估区内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
(3)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5)对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结论;
(6)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地质工作意见和措施建议,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初步依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
三、报价方须知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资质证书:具备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报价人正式职工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近5年内承担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水运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4.响应文件含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响应报价文件、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及简历表(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贵单位加盖公章。
5.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如供应商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获得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自行组织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2)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考察过程中,应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概不负责。
6.最高限价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 元(大写: 捌万伍仟 元整)
总价包干、固定总价报价。
7.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通讯、办公设备、各类耗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四、报价文件构成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2.报价文件(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授权文件(如有授权)(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加盖公章);
4.声明书(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5,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证书(附件6,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近5年内承担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水运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盖章版响应文件电子稿壹份(可用U盘拷贝),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存储设备统一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响应文件应编制装订成册和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响应文件”。
1.3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2.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寄送至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创智云坊7号楼219;收件人:徐伟杰,电话:158*****702。递交截止时间后,我公司将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六、成交候选人
1.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税前价,以提出最低税前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成交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3.评审时间由询价方另行通知。
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5.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8*****702
联系人:徐伟杰
附件: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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