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关于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集团关于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集团初中部实际情况,现有购于2004-2016年资产一批,共123件,原值******.65元,该批资产因无维修价值、已计提完折旧且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报废处置。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审批表.doc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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