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关于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集团关于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集团初中部实际情况,现有购于2004-2016年资产一批,共123件,原值******.65元,该批资产因无维修价值、已计提完折旧且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报废处置。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审批表.doc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

2024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资产 处置 报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