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已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净化设备维护、保养,维保单位要保证卡车厂除尘净化设备全年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除尘效果满足要求。共计39套除尘设备包括正常保养、日常点检、设备维修、易损件更换(包括过滤筒的定期更换)及除尘设备因工艺变更须要搬迁、重新安装(工作量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服务周期:维护保养期限至2017年4月30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服务地点:一汽解放卡车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除尘设备维保业绩,投标时需提供货合同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日9时0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 人:李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 人:崔超 孙英男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2016年9月30日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已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设备维护保养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除尘净化设备维护、保养,维保单位要保证卡车厂除尘净化设备全年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除尘效果满足要求。共计39套除尘设备包括正常保养、日常点检、设备维修、易损件更换(包括过滤筒的定期更换)及除尘设备因工艺变更须要搬迁、重新安装(工作量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服务周期:维护保养期限至2017年4月30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服务地点:一汽解放卡车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除尘设备维保业绩,投标时需提供货合同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日9时0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 人:李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 人:崔超 孙英男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2016年9月30日


标签: 维护保养 除尘设备 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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