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抚顺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抚顺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3: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3:30
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震
项目联系电话 139*****261
采购单位 抚顺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抚顺市抚顺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海军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261
附件:
附件1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10-09 至 2024-10-15
撰写单位: 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昊珅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6,250.00
最高限价(元):606,250
采购需求:查看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2024-2025年度冬季采购取暖用煤550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化采购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远程自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待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1正3副),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需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5、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 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6、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发出的补遗文件,如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抚顺市抚顺县
联系方式: 刘海军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联系方式: 139*****261
邮箱地址: lntqxmglyxgs@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银河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震
电 话: 139*****26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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