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晖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设施项目建设工程

清晖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设施项目建设工程

清晖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设施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晖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设施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琴川街道泯泾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常熟市琴川街道泯泾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委托苏州安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清晖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设施项目建设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泯泾村

2.1.2建设规模:关于清晖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设施项目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常熟市琴川街道泯泾村,亭子设计总建筑面积为 47.542㎡(其中:弦歌亭 12.622㎡、小康大同双方亭18.92㎡,孝爱亭16平方)及绿化景观、双雕塑尺寸:******3650*500mm、椭圆形双面雕塑尺寸:3800*1650*500~800mm。本次工程为仿古建筑、雕塑、园林绿化、安装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22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29日,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仿古建筑、雕塑、园林绿化、水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记录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50万元(或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或古建筑修缮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4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单因素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7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要求,投标人未阅知和承诺响应《琴川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记录和管理制度》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单位一旦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琴川街道办事处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10. 其他说明

10.1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名称:常熟市琴川街道泯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常熟市琴川街道泯泾村

联 系 人:朱健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安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琴川街道常浒公路29号

联系人:严艳

电话:051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09日 至2024年10月11日。

13.友情提示:

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csCity_moreinfo.html。

13.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3.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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