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南村镇中心幼儿园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招标公告
为强化食堂采购管理流程,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的防控能力,规范食堂收支及采购工作行为,落实幼儿园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校园物资采购合法合规,维护全体师生、家长的切身利益,经幼儿园采购实施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对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商家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南村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
2.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10月10日
3.招标内容:
(1)粮油调味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
(2)蔬菜、肉类(各类时令蔬菜、豆制品、生鲜肉、水产品、冷冻食品等)
(3)水果(各类时令水果等)
(4)牛奶
(5)副食(饼干、面包、蛋糕、干果等)
注: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参加多项投标。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当供应商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下:
1.投标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
2.投标单位的公司注册必须满两年以上。
3.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4.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肉品须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5.所有食材均参照超市价格下浮3-5%定价(报价为发票结算价,即含税价)。
食材要求
1.质量要求: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供高质量的食材,确保食材来源合法、新鲜。
2.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3.付款方式:中标后配送食材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幼儿园财务要求每月划账结清。
4.责任方面: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直接或间接的全部责任。
配送要求
(一)配送时间:1.粮油副食类于前一日下午配送;2.肉类、蔬菜类于当日早8:30以前送达指定地点;3.加点食品根据幼儿园一日活动时间安排于加点前一小时送达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达,并附清单、各类索票索证,由幼儿园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三)食材的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
招标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在该时段内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把企业相关资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送到南村镇中心幼儿园,请投标人按时报名,逾期一律不予接收。地址:泽州县南村镇西峪村东联系人: 司老师 电话:139*****263(开标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投标人需准备的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的不需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等。
3.开标:
由投标人对公司介绍,陈述配送方案等,回答招标领导小组提问,最后由幼儿园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者(资质、工作经验、诚信、价格等因素)进行无记名打分,选出配送中标公司。
4.公示结果。
5.签订合同: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注意事项
淘汰机制:出现下列情况,幼儿园终止其配送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质量问题:不达“配送产品要求”,或因配送公司提供的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
2.配送时限:因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用餐的。
3.报价与合同规定报价不符的。
其他说明:
1.招标形式: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参加多项投标)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学年一签,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第二学年。(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统一招标,则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合同终止)
3.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幼儿园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4.在公示期内,如收到对中标单位投诉、举报等电话,经调查核实属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5.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中标单位与幼儿园签定配送合同。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启动第二家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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