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燃料招标公告
生物质燃料招标公告
因公司采暖需要,我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生物质燃料供货商家,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二)委托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三)服务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街西
(四)服务内容:为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生物质燃料产品。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期限:分批次供货,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内把货物送至采购人所在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街西),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三)服务价格:最高限价27.3万元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一周内把货物运至需方公司内(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街西),需方检斤检质合格后通知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一周内付清该批次货款。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及案例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品项、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对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二年(2022-2023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日12:00时。
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PJTGYBZ@163.com(报名材料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后,供货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五)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联系人:唐彪
标签: 生物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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