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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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项目技术要求 1、建设原则 (1)标准性 系统所提供的量表必须按照行业最新的量表标准进行制作,并按贵单位临床科室提供量表定制设计,包括问题表述、项目权重和评分标准。 (2)准确性 数据采集能自动化处理,无需医生重复录入,同时具备多重审核机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安全性 系统中涉及企业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确保符合相关保密要求,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系统能够进行严密的安全与授权管理,通过角色对用户进行系统资源权限(菜单、报表、指标操作)授权。 (4)兼容性 ▲支持电脑端和移动端(Android、IOS)访问。 ▲电脑端和移动端数据实时同步,移动端具备离线使用功能。系统量表输入兼容选项、填空、绘画和图像等方式,输出形式支持语音(兼容粤语)、图像和文本。 2、性能要求(优于或等于以下参数) 测试环境性能指标 1.网络环境:带宽100M,千兆交换机 2.Web/应用服务端 操作系统:Windows 10 以上,并安装.net framework 4.7.2环境及IIS 7.0(或以上)服务。 3.数据库服务器 操作系统:Window Server 2016 Datacenter(或以上) 数据库:MySQL 8.0.20(或以上) 4.客户端 采用PC机作为客户端配置设备。操作系统:Windows1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Chrome(114.0.5735.110)及以上版本1、产品并发用户数量至少10人或以上; 2、并发时系统响应时间不高于3000毫秒。 3、系统设计 五、网络安全要求 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该系统需按三级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合开展等保整改相关工作。 六、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 所有服务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1)▲服务过程中需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作和数据准确,供应商需提供每年至少2次上门巡查服务并提交巡查报告。 (2)▲保质期自验收合格后2年内;期间供应商须按要求免费提供维保服务和个性化功能需求开发服务。按照国际或国内相关指南共识更新情况,每年至少检查更新一次所有量表。 (3)▲维护服务结束后与供应商续签维保服务的,每年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价的10%收取(提供承诺函)。 (4)保质期间,供应商须确保院方使用的是最新版本,供应商有义务免费升级至最新版本。由于医院管理、业务发展需求或上级主管部门新的政策要求,能够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和更改,以满足院方的需求。 (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需保证医院的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的安全。 (6)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出现故障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电话或远程响应;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问题,4小时内现场解决。响应方式包括远程操作、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技术和现场技术支持。 (7)紧急上门服务,系统故障或系统灾难导致医院正常工作受到影响,2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 (8)▲系统正式上线前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一场院方指定人员培训;同时印制不少于2册系统操作说明书(附电子版)和录制教学视频。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含分院-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项目需求部门:脑科中心二区、脑科中心三区、番禺区老年研究所3、项目预算金额:合计不超过¥143,000元人民币(提供软件永久正版授权,自验收合格后2年免费维保(升级)服务。硬件设备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提供软件和硬件两年维保期,期后维保费按软件合同价8%收取。其中:软件限价136,000元,硬件限价7,000元。 4、功能模块。模块名称功能点名称功能简介病人信息病人信息配置患者信息建档;可以录入病人基线资料,按需求分功能框输入患者列表汇总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诊断、年龄、电话、量表类型、得分、测试日期、量表师、送检科室、是否异常。支持按送检科室、是否异常、量表师进行过滤显示。自定义元素可以个性化添加自行需求的各种病人信息元素数据查询能查询病人输入的量表数据,导出数据exexl量表系统量表设计根据用户需求开发量表设计模块,多种的不同量表的运算方式,包括正负分,因子分运算等。免费提供定制化量表,无数量限制。量表功能区根据用户要求开发可以播放指导语音频,查看图片、画图并保存,恢复数据功能特殊量表设计对复杂排版的量表定制开发,按用户要求设计运算方式与规则量表打印设计打印模板,按因子分、总分、参考值设计打印报告App、小程序数据对接端口实现电脑pc端量表系统与平板电脑、小程序数据对接,实现移动的量表检查量表设计开发量表设计,量表自定义分类,算分等功能。量表功能区量表可以画图、拍照、保存,App指导语可以按粤语与普通话发音,实现数据跟pc端同步。App离线版功能在离线状态下可以做量表,数据保存本地,链接网络后可以批量上传个性化需求绩效管理按月统计开单科室工作量和总费用,统计量表师工作量及总费用。预警功能支持用户针对各个量表进行分值设置,超出或低于分值进行自动提醒,按量表类型汇总到统一页面。患者追踪支持按姓名查询、量表类型、诊断查询患者;患者档案按时间段形成量表得分趋势图;支持多个量表得分趋势图整合。患者预约提供患者日程预约登记、签到、排号功能。5、▲软件开发要求(1)供应商必须对于由院方或最终用户提供的,或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所有信息、图纸和配置规格等(以下简称信息),无论是以书面还是口头形式提供,予以保密。除了为合同目的,供应商不得使用这些信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宣传或泄露合同或有关合同的任何内容,除非双方另有协商约定,或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机关透露。本章节下合同规定供方和院方的义务,按其性质在本合同效期届满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2)个性化功能需求:详见第4点功能模块。6、系统集成要求(1)▲接口因应医院信息化发展要求,如涉及第三方数据接口需求,包括HIS等系统对接的。供应商须提供webservice标准接口接入所需业务系统,并免费开放接口文档供其它业务系统调用。本项目报价包含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接口开发工作,不另行收取费用。(2)接口清单接口名称预算量表数据接口不再另外收取费用HIS 1 130,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六、商务要求服务要求:所有服务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1)▲服务过程中需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作和数据准确,供应商需提供每年至少2次上门巡查服务并提交巡查报告。(2)▲保质期自验收合格后2年内,提供软件和硬件两年维保期;期间供应商须按要求免费提供维保服务和个性化功能需求开发服务。按照国际或国内相关指南共识更新情况,每年至少检查更新一次所有量表。(3)▲维护服务结束后与供应商续签维保服务的,每年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价的8%收取(提供承诺函),期后维保费按软件合同价8%收取。(4)保质期间,供应商须确保院方使用的是最新版本,供应商有义务免费升级至最新版本。由于医院管理、业务发展需求或上级主管部门新的政策要求,能够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和更改,以满足院方的需求。(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需保证医院的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的安全。(6)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出现故障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电话或远程响应;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问题,4小时内现场解决。响应方式包括远程操作、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技术和现场技术支持。(7)紧急上门服务,系统故障或系统灾难导致医院正常工作受到影响,2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8)▲系统正式上线前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一场院方指定人员培训;同时印制不少于2册系统操作说明书(附电子版)和录制教学视频。
2 1、项目验收验收前供应商应先进行自检,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含功能清单、项目实施清单)通知院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院方对验收不合格应由供应商返工、更换或重做;直到符合相关标准。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不视为对系统隐蔽性瑕疵的接受,如项目整体验收通过,院方使用中发现系统存在验收当时很难发现的隐蔽性瑕疵,供应商负有隐蔽性瑕疵的修复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承诺院方认可的各项要求。3)符合来源国官方标准。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全额发票,院方收到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院方办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医院项目验收后,凭验收报告和请款函支付合同总价的7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09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马工 020-********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2024年10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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