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津南区废气VOCs在线监控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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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4年度津南区废气(VOCs)在线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ZB2024-JNHJJ-01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津南区废气(VOCs)在线监控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B2024-JNHJJ-013 项目名称:2024年度津南区废气(VOCs)在线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472万元 最高限价:68.47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执行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投标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投标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7)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到 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前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南华咨询公司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创意中心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3*****667 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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