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2024年平安光明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2024年平安光明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2024年平安光明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迳口社区“2024年平安光明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万顺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我方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深圳市万顺图文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万顺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一、服务范围:迳口社区辖区范围居民群众 二、服务内容: (1)开展2场户外宣传互动活动,通过设置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知识展示宣传及开展相关寓教于乐的法治主题互动游戏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 (2)对社区内的法治宣传栏进行内容更新和设计优化。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法律知识、案例分析等内容,让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随时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 (3)开展2场以法治知识为主题的线上有奖问答活动。旨在通过趣味互动的方式,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和掌握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具体服务期限以社区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商提供本项目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商应统筹服务所需用到的材料、服务、其他作业工具及车辆,全力配合好采购单位做好迳口社区“2024年平安光明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3)服务商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按甲方要求提供开展工作,并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 (4)服务商应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服务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该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街道迳口新村100号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50*****270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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