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隆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隆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隆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环资【20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招标人为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环资【202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晟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隆昌市金鹅街道、古湖街道
2.2工程规模:完善隆昌市人民中路以南、恒隆路以东、大北街以西、康复中路以北合围区域内及白庙子水库东南侧地块(锁江桥组团一片区)的市政道路、排水单元管道及附属设施。改造 DN200-DN2000 管网约 24 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2.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6220.3 万元。其中建安费:5705.54 万元,设计费用:71.95万元,(最终以经财政评审审定的价格为准)。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含施工图审查备案))。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工作: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5.2施工总承包: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投标报名和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由牵头人负责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市(州))(网址: 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电 话:0832-*******
传 真: /电子邮件: /
地 址: 隆昌市大东街64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异议受理): 李女士
电 话: 0832-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晟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909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 年 09 月 1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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