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管业西安专用管公司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
宝石管业西安专用管公司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名称: | 宝石管业西安专用管公司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 |
项目概况: | 宝石管业西安专用管公司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本项目预算12万元,西安、宝鸡各6万元。主要物资为环保数采仪4套。 |
项目单位: | 宝鸡石油钢管西安石油专用管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库内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代理商应提供授权函。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该品牌代理商投标将无效;若生产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附授权函原件扫描件)。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财务报表应当有企业负责人或会计师的签名和单位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有近三年环保数据采集仪供货业绩(附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且两者需一一对应)。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3.6.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谈判方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齐全,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请于 2024年10月10日至 2024年10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以书面回复函的方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吴燕鹏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7*****28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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