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清远市教育局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教育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教育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

(三)预算金额:11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5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审计对象数量:8
审计范围:对市直8所民办学校(不含市审计局专项审计的3所市直民办学校:博爱、盛兴、清实)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审计年限:2023
清远市市直民办学校财务报告年审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承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市直8所民办学校(不含市审计局专项审计的3所市直民办学校:博爱、盛兴、清实)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核查民办学校费用收取、资金往来等活动的合法及合理性,并形成详细的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报市教育局。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财务收支审计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通过审计发现8所市直民办学校运作过程中涉及财务管理的问题,监督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列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学校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助力民办学校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财务收支审计预算 对市直8所民办学校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2011〕313号),根据市场调查同类型教育审计服务项目经费情况,结合市直8所民办学校2023年度的资产及收入实际,预算总金额11万元。被审计学校审计项目进驻地点审查耗时(天)预算金额(万元)清远市广铁一中(万科城)外国语学校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各个学校71.5清远市海德外国语高中学校71.3清远市清新区凤霞中学71.5恒大足球学校71.5清远市崇文普通高中学校71.3清远市新科职业技术学校71.3英德华粤艺术学校71.3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71.3合计11 承接方开展审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材料等费用由承接方自行承担。 三、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审计内容 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清远市8所市直民办学校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的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二)党组织建设、制度落实及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建设、推进学校的党组织,是否通过法定程序选好党组织书记,是否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是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是否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学校的章程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了主要事项,学校的开办资金、资产的来源是否经过审核,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运行是否按照章程进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是否符合章程的要求。(四)师资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人员管理情况。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学校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任教师,学校是否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是否按照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是否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校是否按照计划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否按照规定报备。(六)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和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招生广告宣传备案及收退费情况。学校是否按照批复价格收取学费,学校是否存在跨期收取费用,学校的校舍等建筑物是否开展结构安全检查,学校校车是否按照《广东省实施办法》进行管理,学校饭堂、小卖部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饭堂和小卖部采购的物品是否取得合格证。(七)财务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支出情况和现金流动情况、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和资产管理情况。学校是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是否使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学校是否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学校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发展基金,学校的资产产权是否明确。(八)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奖励、处罚情况,包括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落实、各项扶困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学校获得专项资金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款专用,学校是否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校是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各项扶困助学政策。(九)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十)其他重点检查事项。五、审计保密责任承接方应对审计内容和结果严格保密,通过相应的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对审计内容和结果严格保密。要求所有参加项目的审计人员,不向委托方和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人员透露项目内容。 (一)法律责任。审计期间,参加工程项目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同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制定项目单位财务收支及利润分配审计的工作方案,实施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确保通过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适用于专项审计报告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项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依据。 (二)保密责任。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六、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一)审计报告的报送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二)审计工作时间安排1.审计项目计划和准备阶段。收集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收支报表,相关的合同协议,确定审查范围、时间方法和重点,送审及进审后工作场地安排等,对单位进行符合性测试,准备阶段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完成。2.审计实施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和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实质性测试和综合评价,审计人员正确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审计实施阶段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完成。3.撰写审计报告阶段。由审计组长或主审人,收集各审计人员审计实施工作底稿,一是进行筛选整理,二是核实确定责任,三是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做出职业推断和客观评价,撰写审计报告,工作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4个工作日内完成。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审计报告初稿完成,经审计组审定,向市教育局报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按规定时间审计报告征求后,在2024年11月20日前确定。5.正式出具审计报告。预计2024年11月25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1 110,000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09 15:45:59 ~ 2024-10-12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4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3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19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建璋 158*****117

采购单位:清远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09日

查看项目详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