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液体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MZGL2024-0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估算)

最高限价 (元/吨)

简要规格描述

1

液体聚合氯化铝(PAC)采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604吨

385元/吨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1、上表暂定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仅供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参考和报价所用,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据实结算。

2、有效投标人3家的,选择1家单位入围。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的,选择2家单位入围。

3、药剂接收地点为采购人下属的秋滨污水处理厂、琅琊镇污水处理厂、蒋堂镇污水处理厂、曹宅镇污水处理厂,洪源溪及回溪水质提升站,以及采购人后续可能接收的污水处理厂、站。本项目报价包含运输、税费、卸药管道更新维护费用等所有其他相关费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多点运输成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

4、其他要求:招标人将在合同履约期间择期前往入围单位检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报告【报告含净水剂(或者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生产许可】。

(2)投标人必须拥有药剂运输能力,可自行运输,或者委托运输。采用自行运输的需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采用委托运输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合同

、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2024年10月16日16:00(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101709:0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4101709时30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从基本户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hctjt.com/news.html?_=L2_5_TENDER_ANNO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830号综合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荷塘新村141号

项目联系人:骆军强

项目联系电话:152*****658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鲁岗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187*****611

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标签: 聚合氯化铝 PAC 液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