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

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的采购人为“蒙自乡村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红河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蒙自乡村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编号:HHZJ2024-26;

2.2预算资金:15万元;

2.3服务地点:蒙自市(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料收集完毕后40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方案;②水土保持监测:入场开展监测至本项目验收;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竣工达到验收条件后3个月完成验收;

2.5服务范围:完成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最终以采购人合同委托的范围为准);

2.6服务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协完成报告的评审工作、获得蒙自市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2)水土保持监测:入场开展监测至本项目验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自主验收后核查配合水行政部门技术工作服务;(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负责验收会议专家咨询技术服务费及验后核查配合工作服务;

3.磋商申请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磋商申请人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的类似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由单位代表到红河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马兰小区崇文街附3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须加盖公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马兰小区崇文街附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自乡村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153*****43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马兰小区崇文街附3号

联系人:文钰琳、邓伟

电 话:159*****572138*****561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 水土保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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