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18号泊位增加作业货种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四次
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18号泊位增加作业货种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四次
日 期:2024年10月9日
项目编号:0747-2460SCCFJ24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18号泊位增加作业货种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四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
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18号泊位等级为5000吨级,目前实际装卸对二甲苯、乙二醇、C5和C9四个货种。丙烯腈联合装置建成后,结合丙酮、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货源情况以及集运方式的综合确定,项目计划新增5.78万吨/年的丙酮和8.47万吨/年的甲基丙烯酸甲酯(MMA)水运量需求。货种调整后,18号泊位总任务量为62.19万吨/年,不超过泊位原设计通过能力63万吨/年。考虑到18号泊位已建设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装卸设施,因此,本项目拟对码头上已有的 MMA 装船流程进行改造。另外,由于18号泊位原建设的丙酮装船设施已改为C5装船设施,因此,本项目还需在18号泊位增加丙酮卸船设施。
3.2工作必要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3.3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服务机构按照业主要求编制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核查报告。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3、服务机构应按照项目对应的验收规范开展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监测等工作,并对验收报告的规范符合性负责。
3.4工作进度、工作成果交付和验收要求
1、服务机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核查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形成专家意见。
2、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3、服务机构负责准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评审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会议汇报资料,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会议的会务费、食宿费、专家费、专家交通费及相关人员误工费等),协助业主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等工作。
4、召开验收会议后,服务机构应按照专家提出的验收审核意见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验收报告应取得专家复审通过的意见。
5、业主对服务机构工作的验收要求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通过业主、竣工环保验收专家组对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并形成专家验收意见。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
(1)服务机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核查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形成专家意见。
(2)服务机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5.磋商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l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id.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缴纳平台使用费500元——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
l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网上注册入网(免费),报名本项目——上传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平台使用费发票;
l报价人须分别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文件、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买标书凭证后方为报名成功。
6.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n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以下简称SCM平台)上传保证金付款凭证——审批通过后提交《响应文件》。
n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至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n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人上传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的电子版文件为准。
n报价人如果在SCM平台上传的附件报价表信息(含二次报价澄清函)与 SCM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不一致,以SCM平台录入的报价信息为准。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组织;
(4)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应拥有不少于2项成品油或液体化工品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
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及验收意见证明材料(包括验收意见和验收组签到表)加盖报价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1)-(7)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18号泊位增加作业货种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四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梓熙、王星元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wangzixi@sinochem.com 、wangxingyuan5@sinochem.com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
技术支持: | 010-********(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
**********转1(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 |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
联系人: | 安士萍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anshiping@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纪检室 |
联 系 电 话: | 0595-******** |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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