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珲春安全费用之瓦斯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2016年9月珲春安全费用之瓦斯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MZ-H16G-08
1、珲春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2016年9月珲春安全费用之瓦斯检测系统材料采购计划已经批准下达,现决定由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⑴招标项目名称:珲春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2016年9月珲春安全费用之瓦斯检测系统采购
⑵招标项目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⑶项目法人: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珲春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
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⑸招标内容及范围:瓦斯检测系统。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 KT339-F | 台 | 2 | 需煤安标志 |
2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 KDW660/18B | 台 | 2 | 需煤安标志 |
3 | 矿用本安型便携式无线摄像仪 | KBA3.7 | 台 | 44 | 需煤安标志 |
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及第三章。
⑹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或需方提出的时间交货。
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⑻合同内容:投标人为供应上述设备或系统而实施的加工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备件及专用工具;投标价格应包含上述项目、环节或过程的全部税费。
⑼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最近一年内至少具备1项同行业供货业绩;
⑵具备招标货物供货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⑶国家或行业有质量认证要求的产品应通过相关专业性质量认证;国家规定要求有强制性质量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国家实行生产或入网许可证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主要产品的生产或入网许可证;有煤矿用安全产品标志要求及防爆隔爆要求的,必须具备煤安证及防爆隔爆合格证;(无以上要求的货物不需提供)
⑷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约违纪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多包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之间、母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之间、生产商及其销售商之间均不得在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发售招标文件。请持(或电传)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络获取招标文件,每包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20日12:40时至13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厅(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煤集团)
6、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如出现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情形,招标人将根据生产需要,决定重新招标或以其它方式实施采购。
招 标 人:珲春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
联 系 人:李锴 电 话:180*****080
办公地址:珲春市河南街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煤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 邮编:130015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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