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重庆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果展演季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第五届重庆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果展演季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五届重庆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果展演季”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C*****
项目名称:第五届重庆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果展演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第五届重庆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成果展演季 | 2,400,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9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9:00-17:00)。
2.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qq.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
账 号:123*****161060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郭津丞
采购人电话:023*****269
采购人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向旭
代理机构电话:023*****9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旭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98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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